第五十四章家贼难防(2 / 2)

汉乡 孑与2 2763 字 2个月前

毛孩被喊来的时候,他的眉头还是皱的厉害。

“家主什么事情啊,我正在跟张大女说的热乎呢。”毛孩把肩膀上的松鼠塞进怀里有些急躁的道。

“咱家最近收了多少种田的少年人”

“十九个,有问题”

云琅点点头道:“你还记得那个叫做孙大样的人吗”

“记得,来的时候背着一个双目失明的老娘,年岁只有十五岁,却是一个种田的好手,来咱家已经四个月了,人勤快,还爱干净,脑袋也聪明,时时记着感念家主大恩呢。”

云琅叹息一声道:“如此说来,他原本就是穷人家的孩子”

毛孩见云琅脸色不对,收起嬉笑之态正色道:“确实,按照他的话说,他家几代农夫,父亲病死之后,就剩下他与一个瞎眼老娘相依为命。”

云琅从袖子里掏出一块木头配饰放在毛孩眼前道:“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毛孩接过木头配饰瞅了瞅摇头道:“这就是一块木头!”

云琅取过木头配饰,用力的在手上摩擦片刻,立刻就有一股子浓郁的芳香从配饰上散发出来。

毛孩抽抽鼻子道:“是一个好东西。”

云琅随手丢给毛孩道:“赏你了。”

毛孩笑嘻嘻的接过来道:“将来娶张大女的时候当聘礼,一定能让那些土包子大吃一惊。

您说的那个孙大样跟这枚配饰有什么关系”

云琅冷哼一声道:“你这个身家一万个云钱的土财都不认得的好东西,人家孙大样却一眼就看出来了,你说说,到底谁才是土包子”

毛孩脸上的笑意顿时褪得干干净净,咬牙道:“他没有说实话。”

云琅点点头道:“不仅仅如此,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个人是新进咱家的少年中最好学的一个吗”

毛孩拍拍脑袋道:“疏忽了,他学字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写的字也太漂亮了一些。”

“他那个瞎眼老娘对他如何”

“很少说话,孙大样只说他老娘不擅言辞……是我疏漏了,没有把篱笆扎紧,羊群里混进来狼了。”

毛孩脸色铁青,从怀里掏出配饰放在家主的桌子上,事情没有办好,没脸拿家主的赏赐。

“那所有人当好人看,这本身没有错,你们当初进家门的时候我也没问过,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仆人,我没怪你,家里进来狼了,我们难道就不过日子了

狼进来了把狼撵走,狐狸进来了,就把狐狸赶走,日子还要继续过,以后小心些就是了。”

云琅又把配饰丢给了毛孩,然后挥手让他滚出去,去办该办的事情。

毛孩是一个很会办事的少年,事情交给他一定会办好的,云琅了了,云琅也就不在意了。

云家又一个很大的藏书室,只要是云氏的人都能去借书看,这些年云琅对于积攒家财没有多大的兴致,倒是搜刮了不少的好书,称之为汗牛充栋毫不为过。

藏书楼跟茶室连在一起,云琅历来把这两个地方交给了流落在云家的两个歌姬来管理。

自从家里人口多了之后,茶室跟藏书楼的访客就多了很多,两个歌姬也变得很有朝气。

只是,其中一个居然恋爱了,对象是一个借住在云氏一边教学生读书,一边等候入仕机会的读书人。

连捷在茶室里凑了一阵子热闹之后,就发现了这个端倪。

家奴想要恋爱总要主人同意才成,这个家奴私相授受本来就犯了家法。

不过,云家的这条家法历来没有什么作用,云琅也从来不去管家仆们到底喜欢谁,是不是要嫁给谁,只要是真的看中了,而且两人都没有什么意见,云琅是乐见其成的。

恋爱不是问题,问题是总是偷偷地拿家主不允许外借的书给别人看,那就有问题了。

不论是哪个读书人求学心切,还是那个歌姬被人家迷昏了脑袋,这都不是他们该干的事情。

这事更烦……

云琅再一次觉得自己家里还真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