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26 番外一(2 / 2)

一盏春光 林格啾 7112 字 3个月前

笨拙地没头没尾,一点也不懂得看脸色。

可是很奇怪。

他竟然真的在这份提议说出口的瞬间,想象到和她坐在一桌,哪怕再平凡不过的,吃上一顿饭。

有烟火气的,家长里短的。

没有什么用餐礼仪,更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冷漠安静。

他掸了掸烟灰,一声叹息,借着半点失笑的无奈,自唇边轻溢。

裤兜里的手机阵阵作响,不用看也知道,是洛如琢提醒他赶快回家,在这样的当口要积极表态云云。

他默不作声地按掉电话,只碾灭烟头,直起身子,冲陈昭说了句:“走吧。”

不知道是妥协她,还是纵容自己。

谁让她,总是能在他最无处倾诉的时候,一无所知,却用最真实的样子,安慰了他所有无需多言的情绪。

那一天傍晚。

他们一起吃了一顿并不怎么好吃的麻辣烫,他照顾着她的情绪,不愿意让她体会到自己的半点不适应,所以只是安安静静地忍着不适全部吃完,然后骗她说很好吃。

他明白她的拮据,想要把吃饭的钱全部还给她,又怕让她误以为自己是因为讨厌她才这样客套冷淡,只得趁她不注意,在路人愕然的观察里,拽下了自己的一颗纽扣,然后悄悄放进了她的口袋。

他陪着她等公交车。

他试探性地告诉她,自己名字背后的许多故事。

虽然她似乎并没能体会个中玄妙。

可他,却在听到她的回答以后蓦地一愣——

而后,人生中第一次,被女孩仓促而惊惶地亲吻了侧脸。

女孩落荒而逃,公交车也在夜色中驶远。

不过是发生在一瞬间的事,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却还呆在原地,摸了摸左脸,一下,又一下。

某种奇奇怪怪的情绪,夹杂着惊惶、难窥天日的欢喜、不知所措与羞怯,在他心里酸涩得厉害,怎么也缓和不过来。

他平生第一次,就那么傻站在原处,直到被风吹得头晕脑胀,这才回过神来,打电话给司机,让人接自己回家。

他的母亲早已经在那个家里等了他很久。

不管再怎么逃避,都躲不过她对他生养之情的背后,从来都不曾遮掩过的算计。

他进门,走过一片狼藉的大厅。

看到老管家满脸瑟瑟地伺候一旁,而酩酊大醉的女人斜卧沙发,长发铺陈,不住扶住垃圾桶干呕。

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女人见了他,不过颤颤巍巍喊一声“阿齐”,眼泪便争先恐后地往下掉。

不知道透过他,是究竟看到了谁。

是了。

她从不和他分享哪怕半点有关这个家庭、她未能成婚的丈夫的回忆,却只会在这样的时刻,要求他共享这份悲伤。

可他早已经度过了自己这道坎。

他的悲伤只是为自己错失的家庭情分,既然已经错失了,再哭,已经没有意义。

“你为什么不哭阿齐,”他的母亲却还问他,“死的是你爸爸,你为什么能一滴眼泪都不掉”

这一问令他发笑。

仿佛下午时,那点无足轻重的哀切,都在这一声笑里消散殆尽。

他甚至前所未有的轻松起来。

甚至走近沙发,蹲下身,捂住女人冰冷的双手,一字一顿,轻声地问:“妈,为什么我的爸爸,从来没有陪我吃过饭,陪我玩过皮球、看过电视”

女人的哭声僵在半路。

断得突兀,没了下文。

而他松开手。

仿佛松开一个,压在身上不知多少年的束缚。

他说:“晚安,妈妈。”

=

他并没有告诉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在那顿并不好吃的晚餐里,他看着自己碗里堆起小山的肉和陈昭碗里可怜兮兮的青菜,第一次知道,原来家和喜欢的涵义,是在蒸腾雾气里,一起吃饭,一起说话,然后把自己最爱吃的,都给了最喜欢的人。

他想起总是偷偷出现在自己抽屉里的零食和牛奶;

也想起她每一次的巧遇,好像永远学不会认输的顽固与坚持。

她教会他,原来被人喜欢和珍惜是这样的。

是不求回报,是一刻窥见永远的热忱和两眼装不下的真挚。

是小心翼翼,也是勇敢和温柔。

他不得不承认。

陈昭或许从来不曾是他门当户对的良配,可上天给了她,在最适当的时间,与自己相遇。

在他十七岁的,最最沉默寡淡的青春里,无论重来多少次,他都会被这份炽热打动,会把她奉为犹如白纸平淡的人生里,唯一的浓墨重彩与盎然生光,

在那之后。

他准备了一张银行卡,原本是准备告白那天才拿出来,却在一次意外的争吵里,没忍住情绪,先一步递给了陈昭,这是他第一次告诉她,自己喜欢她。

在那之后。

她有好几天没出现,他每一天都心神不宁,终于在运动会的下午,逃了闭幕式,想要去找她,却和她巧遇,收到了一个布娃娃——这个布娃娃,后来放在他的床头整整八年。送她离开之前,他又一次提起那张银行卡,告诉她:“什么时候愿意要了,直接拿去,随时都行。”

这是他第二次暗示她,自己喜欢她。

还有那个匆忙出逃的圣诞节,他抛下了整个钟家,受住了洛如琢那狠狠一巴掌,找到了在电话亭里瑟瑟发抖的她。他不懂怎样说些足够动人的话,只能微微弯腰,轻抱住她,一遍又一遍地,唱着“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and a happy new year.”

这是第三次,他把所有的珍重馈赠予她,祝愿她,拥抱她。

还有烟火下的许愿,他想要成为实现她愿望的人;

还有在爷爷家的那一顿饭,他点过头,答应过,要穿着爷爷做的中山装回到上海,娶她回家;

还有,在最后的车站,他告诉她,如果要有一个家,什么都没有也没关系,只要那个家里有她。

他无从回忆,这一切的珍视究竟是从哪里开始。大概是因为,曾经被那样热切的喜欢过,无论未来的命运如何,他都想要把最最好的一切与她分享。

只可惜。

在他并没有能够窥得全部真相的时候,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在钟家的大宅,他被狠狠地推开,眼睁睁看着她头也不回地走远,然后,就这样——把倔强而固执的陈昭弄丢了。

他明白那必然有着钟家背后势力的推波助澜,也曾经暗中托付,让人在上海找了她整整八年。

可他找不到。

每一天每一天,都找不到。

在爷爷家,在公房,在大街小巷小弄堂,在每一个她曾经出没的地方。

他独自一人去旁观她的毕业礼,拍了照片,却再也没有能够分享的人。

唯独庆幸的是,自己有着并不输给她的固执。

既然找不到,他想,既然找不到,能做的,就只有不要把她忘了。

所以,他写下了2800封短短的信笺,寄给自己,也寄给不知什么时候,才会从人海茫茫里重新出现的星星。

他做着自己的事,艰难地、一步一步向上走,成为一个滴水不漏的大人,然后,安静等待着她回到,自己能够看到她的地方。

终于有一天。

在香港,在兰桂坊,在那个乱糟糟的酒吧里,仅仅只是讨人憎恨的纨绔子弟一两句描述,他突然回过神来,匆匆跟出门去。

视线四处逡巡,心跳有如擂鼓。

然后,在那样的境况里,他看见她,就那样慌张地,隔着一条街,坐在便利店的长凳上。

时隔八年。

她看起来变了很多,长高了些,好像也更加纤细,画着群魔乱舞的妆,落魄却鲜艳的模样。

她躲着他,避之不及,手忙脚乱地跌下长凳,躲到他看不见的地方。

他离她有多远

一百米,或是更近

距离已经殊无意义。

他只是一步一步,向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不是后来原生家庭那档子事,其实小钟早就找到昭昭了,但结果闹得那么大,最后是钟老爷子出面摆平的,又耽误了他们两年,再找到的时候,就是啤酒摊出现的那个侦探啦【侦探通知小钟以后,他可不就马上接手了宋家的事(暗戳戳)】

唉,我爱小钟,也爱昭昭55555555今天也是希望他们永远幸福的一天。

下一章开启下卷,请欣赏御姐昭昭王者归来!!我们不见不散鸭(某钢铁女孩:)

p.s.请珍惜作者君的肝555,真的不考虑看在亲妈我这么肥沃更新的份上来评论区跟我玩耍吗(勾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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