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1章 复仇之义(上)(2 / 2)

从郑国到赵国,邓析做了一辈子律令工作,是他将赵国的律法从无到有地建设起来,之所以不断细化那些条款,是为了能让案件清晰明了,从中排除人的主观断定,让审理能够趋近于公平、正义。

然而纵然是如此完备的律法制度,处理这起案件时依然麻烦,并不是因为嫌疑人难找,凶手无法确认,而是因为几乎整个邺城都知道凶手是谁……

在亲自确认过现场后,邓析回到大理寺刑狱,在阴暗的牢房里,他又去瞧了瞧那个浑身血污,却满脸轻松快意,跪坐在牢房里,对着亡父灵位自言自语的年轻人,不由一阵头疼。

此人正是伍封,十年前,伍子胥因为伯嚭的谗言,被夫差冤杀,伍封事先北上投靠孙武,逃过一劫。这之后他参加了赵国与吴国的战争,作为向导立了一些功劳,战后又说服吴国徐、钟吾、善道守军归降,加上赵无恤怜其乃忠良之后,又是得孙武真传的义子,特封其为“官大夫”,食税一百户。

这之后伍封十分低调,一直在国老孙武身边侍奉,跟随其学习兵法,时不时被国君召唤入宫参赞军务。

他老早就公然声称过:“吾必杀夫差、伯嚭以报父仇!”

这件事整个邺城甚至整个赵国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伯嚭不得已北来邺城,等待赵侯发落的这几天,伍封更是曾投书于大理寺,请求杀伯嚭以报父仇。然而赵无恤和邓析还未做出回应,伍封便按捺不住,入馆舍杀伯嚭。

于是年纪不到三十却身居高爵,拥有锦绣前程的伍封,就这么成了阶下囚。

“馆舍看守严密,他是如何进去的?”有理官十分不解,携带武器进入后杀人,然后拎着脑袋出门,走了一里地到大理寺投案自首,这个过程是最说不通的事……

“整个邺城都在袒护帮助他。”

这是让邓析最为恼火的事情,赵国的律法普及不可谓不广,但在这件事上,馆舍的数十名侍卫,竟然坐视伍封携剑进入伯嚭的居所,杀了人后也不阻拦,放任他扬长而去。

而那些路人,最开始惊诧,认出伍封的谁后,却都主动要袒护,帮他躲避执金吾索拿。一位卖酒的商贾甚至将自己一车的货物全给扔了,让伍封上他的马车出城。在得知伍封要去大理寺认罪自首后,那位酒商更是亲自为他驾车,一路上擦着泪大声宣扬此事,邺城往日最繁华的街道上,小贩不做生意了,工匠停下了手里的活,赶集的人也避让两旁,那场面如同君侯亲临,男女老幼,人人垂泪感动,为伍封壮行,仿佛他的所作所为是英雄之举……

先秦之风,不管是哪一国,对于复仇都十分称誉,尤其是子为父复仇,更是全民异口同声地赞同。虽然赵国的民风十多年来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在这一点上,与楚、秦、越并无区别。

如此一来,这沿途的成百上千个目击者,就为了心头的那份血脉喷张,竟不约而同地选择做伍封的共犯,这就让大理寺有些尴尬了。

于是对于如何处置这名杀人犯,大理寺内讨论了很久,最后敲定道:“赵法严酷,不论地位亲疏均不能免法。公女佳杀两名中山侍卫,尚且放逐塞外五年之久,伍封虽为官大夫,于国有功,杀人亦不可饶恕,理当重惩……”

但如何重惩,是杀,是流,还是什么,连邓析都拿不定主意。赵法虽然完善,但在量刑上,依然会视具体情况,有两可的准则,最终要如何判刑,恐怕还要等证据和目击者完全集齐,经过一场公开审理后,再咨询多方意见后,方能定夺。

好在赵侯履行了“不到万不得已,决不干涉大理寺断刑”的诺言,案发后一天之内一次催促都没有,这是对邓析的信任。

邓析觉得,自己必须秉公执法,这才能对得起这份信任!

然而就在这时,邺城之内,伍封那些为他感到不平的舍人亲友数十人在大理寺外汇集……

“封为父复仇,何罪之有!?”

大理寺岂是随便让人堵门的地方,邓析也没多想,让人驱散了事。

到此次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三天,大理寺门外又来人了,这次不但是一些百姓商贾,更有些不嫌事大的勋贵子弟,乃至于临漳学宫的大批士人……

当前一名自称公羊高的临漳学子长拜及地,大声呼吁道:“古人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伍子含冤而死,封为父复仇,手刃仇人,天经地义,何罪之有?还望大理能顺应天理人情!”

“还望大理能顺应天理人情!还封自由!”

数百人长拜及地,不论职业地位,竟在这件事上心念如一。望着外面浩大的声势,邓析又气又急,有点傻眼了。

他没有想到,这次看上去没什么大不了的伍封复仇案,竟会牵引出一场影响久远的大论战来,波及整个邺城乃至于整个赵国,以至于学宫骂战无数,几乎分裂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