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记者朋友们,就由我和何某人来解释你们心中的疑问吧……将你们请到这里来,是为了做个见证~诸位,今天,我国政府的最高领袖将在这里亲自颁发第一枚国光勋章……!”
何部长说到这里的时候,两名校级军官抱着一个紫檀木的匣子走到发言台的前方站定,然后打开手中的匣子开始展示里面的东西。蓝色的宝石被镶嵌在纯金的底座上,宝石基座附近被染成红色,中心为威武鹰扬图案,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使国家前程远大,国运昌隆,光芒四照之功。
国光勋章于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8)十一月八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所制定。是武汉政府颁发给军职人员的最高荣誉,超过了原本最高的青天白日勋章,至今尚未有一人获得。
勋赏条例全文规定如下:
“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捍御外侮,保卫国家,着有下列特殊战功之一者颁给之︰
一、歼灭敌军全部或大部,并夺获敌军重要地点,及军旗火炮或重要军备等。
二、坚守要隘使敌不得逞,致我军克奏膺功者
三、歼殪或捕获敌军重要人员者。
四、断绝敌军交通,或夺获敌军粮饷军械,战局因以奏功者。
五、冒险伏置水雷,得以轰沉敌之军舰或加危害,使敌失战斗力者。
六、冒险冲破敌之包围或封锁,以苦战斗运输之途,终得达其目的者。
七、首先占领有守备之炮台港湾或城市者。
八、夺获或击沉敌方军舰及军用船只者。
九、冒险入敌之港湾破坏其船舰者。
十、于一次任务中空中击落敌机五架以上,地面击毁敌机八架以上者。
十一、冒险封锁敌之港湾得尽其任务者。
十二、空中轰炸命中敌之要塞、重要军港、航空母舰主力舰及其重要军事设备使之全毁或沉没,影响敌方战力或轰炸交通要点使敌军运输补给陷于瘫痪因而获得重大胜利,有充分证明者。
十三、冒险侦察精密准确,赖以洞悉敌情因获胜利,予敌重大损失或使我军避免重大损失者。
十四、捕获或击落敌之飞机五架以上或捕获敌军战车八辆以上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