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四章 千载难逢的好机会(2 / 2)

李牧陈婉 公子不歌 1874 字 1个月前

因为这种自卑感,苏映雪把更多的时间从学业中剥离出来,用于在私下里研究互联网、研究李牧的企业及产品,以及李牧的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但是这远远不够,苏映雪的内心深处,也非常渴望能够有机会让自己多少追上一些李牧的步伐,而这次的交换生就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可是机会虽然格外难得,但苏映雪心里也明白,一旦自己接受这个机会,就意味着自己至少要离开李牧半年时间,半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对李牧这样快节奏的人来说,恐怕半年时间就能够沧海变桑田。

苏映雪也有隐隐的担心,如果自己离开燕京,自己和李牧的关系以及感情会不会因此而坠入深渊。

如果自己留在燕京,哪怕很少与李牧见面,但终归是李牧的女朋友,与他同在一个城市,说的矫情一点,即便不时刻在一起,也一直知道对方就在身边不远,大家在差不多相同的时间入睡、又在相同的时间醒来,想见面了,终归逃不出两个小时的车程;

可若是自己去了美国,两人不但隔着大洋,还隔着差不多十二个小时的时间,心里的距离必然会被现实的距离拉开,自己醒来准备开始新的一天时,他可能已经结束了一天的工作,疲倦的准备休息;自己准备休息的时候,他可能刚刚开始一天的充实生活,处境变了,一切都有可能改变。

但是,苏映雪心里有一点非常明确,如果自己真的想追一追李牧的步伐,缓解自己心里的自卑感并且切切实实能为李牧排忧解难,那么这次的交换生名额,确实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机会,如果错过了这一次,将来极难再有这样的机会让自己实现这个目标。

长久的看,苏映雪觉得,自己和李牧感情能走多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能够在李牧身边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如果单纯只是做女朋友,自己可能比不上那些温柔贤淑、小家碧玉的女孩子,而且对李牧来说,他一定也不是真的需要一个花瓶女友摆在身边,对他来说,一个能够在事业上对自己起到帮扶作用、与他有更多共同语言的伴侣恐怕才是最适合他并且最长久的。

所以,基于这个判断,苏映雪更觉得自己应该抓住这次机会,去美国,去哈佛,在未来的半年时间内拼命在哈佛开拓视野、汲取养分,让自己快速成长,并且为下一阶段的成长打好坚实基础。

这时候,珍妮·辛普森看出她内心的纠结,笑着说道:“映雪,半年时间而已,如果是按部就班的生活,半年时间不会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如果把这半年用来快速成长,谁都不知道半年能够给人带来多大的转变。”

苏映雪紧咬下唇、表情挣扎,但还是下意识的轻轻点了点头。

珍妮·辛普森又道:“如果你担心你那个了不起的男朋友,我倒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他的企业现在在美国发展的非常好,而且谁都能看得出,他现在已经开始不断将视野和精力转移到海外市场,这种情况下,他将来一定会频繁前往美国,到时候你们见面的机会应该也非常多。”

珍妮·辛普森时至如今也不知道,自己的母校哈佛大学为什么要让自己竭力劝苏映雪赴美,但珍妮·辛普森不是傻子,哈佛大学没可能忽然关注华夏一所大学里的普通学生,既然关注到了苏映雪,就一定有人在暗中推动。

她猜测,这个暗中推动的人很可能就是李牧本人,或许李牧想给苏映雪创造更好的机会,但又不愿意做的太明显,所以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就为了提前把苏映雪送到美国学习也说不定。

珍妮·辛普森对自己这个推断有八成的把握,因为她一直和美国的同学有交流,知道她在人大教书,所以大家共同的话题里总会出现人大那个传奇的青年李牧,牧野科技启动美国市场的发展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所以珍妮·辛普森觉得,李牧很可能就是因为自己未来也将频繁前往美国,所以才贴心的先把女朋友也从华夏弄到美国去。

苏映雪倒是没把这件事的背后推手和李牧联系在一起,她只是觉得,珍妮·辛普森的话很有道理,李牧未来必然要频繁前往美国,自己如果也正好在这个时间段去美国做交换生,或许两人在异国他乡反而有更好的机会培养感情。

一想到这儿,苏映雪忽然想立刻见到李牧,不管怎样,她想把这件事告诉李牧,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