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第二十四章 贪桐家族(1 / 2)

飞剑问道 我吃西红柿 3703 字 1个月前

秦云降落在一座山头,身体一晃,却是变了一番模样。

黑色衣袍变成了白色衣袍!头发也变成一头白发,容貌也有少许变化,腰间的刀也换成了剑。最重要的是连气息都发生改变。对于正常的先天强者而言,想要改变生命气息是很难的一件事……但对于元神三重天这等境界的,学会伪装气息法门并不算难。

之前褚老太爷做得到,秦云得到法门后也做得到。

他整个人都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开。”眉心部位睁开第三只眼。

雷霆之眼,看向四面八方。

“按照情报,周围数千里内都是没有天魔的,离的最近的天魔,是在一万一千里外的梅花山,是梅花君主。”秦云观看着,“嗯,其他不敢说,周围三百里内我已经扫过一遍,连个魔神都没有,更别说天魔了。”

“再看看春山城。”

秦云遥看春山城。

这一山头距离春山城过千里远,但秦云的雷霆之眼,依旧能清晰看到那座城池,甚至看到城池内的任何一生灵。

“好大一座城,怕是有千万人口。”秦云看了暗暗惊叹,“人族的生命力的确顽强,这大滁世界被魔神们刚统治时,天地大变……人族几乎灭绝,残余人族适应了天地环境,投靠了魔神,繁衍至今也占领这大滁世界三成的地盘了。”

“贪桐魔神,他的家族就是在春山城内。他偶尔也会长居于此。”秦云仔细观看着。

雷霆之眼下,先是寻找到了贪桐家族府邸。

仔细查看……

雷霆之眼,能够轻易看到气息强弱!魔神的气息,和凡俗的气息差别太大了,就像是一群萤火虫中有个巨大的火球。就像秦云轻易就扫荡周围三百里,确定没有魔神一样。虽然春山城的人口更多,但查探起来也极快。

“没有,贪桐家族府邸内并无魔神。”

“整个春山城……如今只有一位魔神居住。”秦云迅速查探出了那唯一一个气息足够强的魔神,雷霆之眼仔细一观察,便看到那位魔神正在陪美人们嬉闹,“只是魔神二重天层次。”

“这么说来,贪桐魔神如今在梅花山修行?”秦云皱眉,“那可是天魔的地方。”

“这法宝手套,贪桐魔神是随身携带,还是放在家族某地?”秦云心中一动,“先去春山城瞧瞧。”

……

收了雷霆之眼,秦云又驾着黑风赶路,虽然飞的不快,但是半个时辰后也抵达春山城了。

春山城是一座古老雄伟的大城,人口过千万,在大滁世界都算颇有名气,这里有着三大魔神家族!三大家族共同统治这座城池以及周围数千里内大量城池。

“先看看,法宝手套是否在春山城内,若是在城内,就轻松多了。”秦云悄然降落在城内,借助护心镜开始感应着。

帝君神甲的部件,他仅仅携带了护心镜来到大滁世界。

因为护心镜,是整个帝君神甲最核心部件,借助它,是能够感应到其他部件的。前提是距离得足够近,距离约莫十里,就能勉强感应到了。

同时,这‘护心镜’还让秦云拥有惊人的力气!帝君神甲本就能加持肉身极强的力量,这护心镜就是加持力量的核心关键,如今虽只是部件,依旧能让秦云肉身的力气媲美魔神一重天!之前他就是仗着力气,轻易击杀铁摩屠。

春山城内。

繁华热闹,强者如云,许多大势力都在此有驻地。

“春山城真热闹,比宗派里热闹多了。”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对年轻夫妇颇为兴奋看着周围。

“这次可是求了爹好久,爹才允许我们跟来的。”男子笑道,“记住,可别惹事。”

“放心吧。”女子说道。

“快让开。”

“快快,快让开。”

“是贪桐家族的岐公子。”

宽阔的街道上,众多行人们、妖怪们全部连忙朝两旁避让开去,个个都乖巧的很。

只见两条黑蛇飞行着,拉着一豪奢的车辇行进在街道上,车辇的前后左右都有大批护卫!而车辇上则坐着一位衣袍华美的红袍男子,他身旁也依偎着两名娇媚的美人。

“是岐公子。”

“都低头。”

周围行人们妖怪们都紧张小心。

三大魔神家族统治着周围数千里,大大小小的势力都不敢得罪这三大魔神家族。

“哼哼。”贪桐岐高坐在车辇上,目光扫过下方,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忽然,贪桐岐看到了街道远处众多低头的行人中,有一个穿着兽皮衣袍的女子,因为兽皮衣袍太厚看不出身材线条,但估摸着也能判定颇为娇小,即便低垂着脸,贪桐岐依旧为之心动,是他喜欢的那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