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疯的疯,傻的傻(1 / 2)

尘骨 林如渊 3620 字 6天前

雨虽然小了,可是风骤然刮大了,一分堂牌匾下支出的雨棚被风刮得簌簌作响,他们迟迟不收雨棚正是为了给雨夜中的赶路人行一个方便,可是夜色已深,需要临时避雨的人越来越少,眼见着棚子里的人趁着雨变小后陆陆续续的离开了,却还不见那对早应该路过的夫妻。

一对从来不行夜路一定要等到天大亮才出门的老夫妻,却在漆黑不见五指的大雨之夜,至今还未归家,是一件看似平常的小事,也是一件不同寻常的异事

“该不是出什么意外了吧?”夏获鸟朝门外的望了一眼,雨棚底下已经空无一人。

狗子啃鸡腿啃得满嘴流油,嘴里塞满了肉块儿含糊不清道“那憨老大爷出门买叠草纸都要牵着他那傻媳妇一起,小心得不得了,不能出什么意外。”

是的,那对老夫妻比较特殊。丈夫今年五十岁打头,可是看上去却像六十有余了。他是个孤儿,自幼吃过不少苦,背就像永远直不起来似的,不是天生驼背,很显然是经常扛背重物造成的佝偻。他身体并不硬朗,干瘦如柴。不知是否因为抽了大半辈子的土烟,他常年都在咳嗽,时不时的就要咳上几声。即使后来有了傻子媳妇后他把土烟给戒了,也还是咳嗽不断。

他是一个老实巴交的老实人,有多老实呢,人潮拥挤的时候,无论有意无意别人把他踩了一脚,他也会向别人道歉。他不习惯听别人向他道谢,也不习惯听别人对他道歉,他总是满面笑容,双颧因为风吹日晒一年四季都红彤彤的,为他的笑容更添了许多喜庆,似是每日都在过大年。不论是背地里还是当着面,人人都道他是个憨子,他也总是呵呵呵的笑着。

他有一个看起来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傻媳妇,是个货真价实的傻子,但不是终日都疯疯傻傻的,她偶尔看起来同正常人没有什么分别,如果不看她那双直愣愣的眼神的话。

她只有在看他那个憨子丈夫时,眼神才有所不同,不过很少能看见她的眼神离开她的憨子丈夫。

憨子丈夫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一生勤勤勉勉,过得朴素踏实,没有什么闲话可听。倒是他的那个傻子媳妇儿,却是不少人家茶余饭后的消遣。

之于他的傻子媳妇,有许多种说法。有说也是当地的,同丈夫一样自幼便是孤儿,说她原本也是个正常脑子,可惜因为受过不少欺凌,后来就疯傻了。也有说,她是别处流浪过来的,天生就是疯傻的。说初次看见她时,她不着片缕赤身裸|体的坐在镇子口的大石头上梳头发,那时候刚下过雨,大石头前有一个水洼,她就捧着水洼里的水沾湿头发,将蓬乱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光溜溜的,一点碎发也被她沾水捋得服服帖帖。

她就坐在那大石头上,时而冲每一个路过的人傻笑。可是她生得一点也不漂亮,可谓非常之普通。有多普通呢?即使你每日都见她许多面,也绝对记不住她的样貌。若问她长什么模样?恐怕谁也形容不出来。但是只要看见她了,只需一眼就能立刻认出她来——对,就是她。伴随着伴随着那句“嘿哟快瞧,那个憨子又牵着她的傻子媳妇赶集来了!”许多人都说过类似这样的话。

听说那时候的她就一直坐在那块大石头上,一会儿认认真真的唱戏,一会儿无缘无故的傻笑,一会儿莫名其妙的对路过的人吐口水,一会儿癫狂可怖的揪住路人打架……整日里有纷纷赶去瞧热闹的,也有唯恐避之不及的。还有行为轻佻的朝着她撒尿,或是趁她不发疯时摸她袒露的肌肤,若见她正傻不疯没有抗拒,他们的行为就更加得寸进尺。不过多是轻薄、或是鞭打、欺凌。地方本就不大,大家来来往往多是熟悉面孔,没有谁愿意抛开颜面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这个傻子做出更加过分的举动。之外,也有少不更事的小孩子冲她丢石头砸得她头破血流。听许多人讲,她不疯时都只是傻呵呵的笑,发起疯来时,也不曾听闻她打过谁家的小孩。

于是,她用泥水梳得锃光瓦亮的头发被太阳晒干了,再度变得蓬散凌乱。她总与人发生揪扯,弄得满身淤青满身伤痕。她一身混乱的臭味,一身斑驳的血迹,一身腥污泥土,疯疯癫癫地坐在大石头上咒骂着每一个过路人,再后来便有人将她的舌头也割了。听说她那时又不像是疯傻的,也或许是弄巧成拙碰巧了——听说她的舌头刚被割下时血流如注,她立刻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入泥土,愣是将血止住了。

再后来的后来,直到忙了一天农活准备归家的憨子,在路过时发现了她,便将她捡回去做了媳妇。

她当日坐过的那块大石头就在镇门口,也就是一分堂的右斜面不远处。所以当听过人们的闲聊之后,林苏青每次看见那块大石头、每次看见那条镇外的窄路时,就仿佛看见了那日坐在大石头上的傻子媳妇,就仿佛看见了那日憨子丈夫脱下自己的补过无数回的外套披在那傻子媳妇身上,牵着她慢慢悠悠的往家里走的背影。

而之于过往,都是一分堂扎稳根基之后各方道听途说而来的。后来他们真正亲眼所见的、所知的其实也不多。他们知道那对夫妻的家与田地,分别在镇子的东西两头。每当天亮透了,不多时就能看见那憨子丈夫牵着他的傻子媳妇路过一分堂、路过镇子口、路过那块大石头,去田里收整农活。

他们两个人加起来少说也有一百多岁了,依然随时随地的手牵着手,不过即使手牵着手,在他们的腰间也还牵着一根一指来宽不到半丈长的绳子。听那憨子丈夫说,是怕她突然发病或是受了什么刺激,万一跑丢了不好找,或是怕她伤着谁,或是谁伤着她。

他们家比平常人要贫穷许多,吃食全靠自家田地,种什么吃什么。也卖一卖自家种的粮食,或是手编的背篓、木头小板凳等等手工做的玩意儿,换一些穿用。

他对自己的吃穿用度十分的苛刻,收成不好时,一块饼自己咬一口,多的全给他的傻媳妇。他自己穿的常年来回只有那么三两件,全身上下缝满了补丁,补丁叠着补丁,早已经辨不出衣裳原本的颜色。但是他的傻媳妇常有新衣裳穿,除了新衣裳之外,镇里时节流行什么样的发钗、什么样的脂粉、什么样的耳饰之类的物什,镇里人都不见得谁都有,但有的时候竟能在那傻媳妇的头上看见。虽然她穿用的都非常便宜,但是她穿戴的每一样都尤其的适合她。偶尔竟令人觉得她其实也是个正常人吧。

除了这些,那对夫妻给林苏青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是那憨子丈夫时常给镇里随时开门营生的店铺送礼。送的不见得有多贵重,多是他新收的庄稼粮食,比如一分堂吃的就是憨子夫妻家送来的大米。

憨子丈夫这样做是为了打点关系,不为多余的,他请求的是“万一我哪天死了,求求各位好心肠的大人行行好,可怜一下我那不知事的傻老婆子,她要是没饭吃,各位大人有口剩的舍给她就行。她要是忘了回家,求求大人们骂她两句叫她滚回家去。她要是没有穿衣服到处跑,有劳大人们费几句唾沫说说她,叫她回家去把衣服穿上,她爱打扮,她听得懂的。”大约就是这些个意思。

一来二去大家熟络了,便总有人劝他要个孩子,他却只是笑呵呵的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所以他们一直无儿无女,共就他们老两口相依为命。但总有好事者起哄他,如他们赶集时、路过镇子时,便总有人借题嘲弄——

“哟又带你家那个不下蛋的母鸡来买东西啦?”

“是不是那疯子不让你碰她呀?”

“是你傻还是她傻,她是个不知事的,你霸王硬上弓她还能推开你不成?”

“她又不给你生孩子,你对她那个好做个什么用?白吃你家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