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的人口总数,抵不上秦朝的一个郡,然而之所以遭到大败而不亡,就在于衣食与秦人不同,不用依赖中国,可以北遁漠北,慢慢舔舐伤口。我若改变原有风俗而喜欢中原的衣物食品,底下众人纷纷效仿,则匈奴必像白羊、娄烦、林胡一样,失去了祖道,把自己也当成中国之人。”
“我曾将从秦朝得到的缯絮做成衣裤,穿上它在杂草棘丛中骑马奔驰,让衣裤破裂损坏,以此显示缯絮不如匈奴的旃衣皮袄坚固。把中原商贩运来的可口食物都丢掉,以此显示它们不如匈奴的酪奶方便……”
“这是为了维系匈奴人能攻善战的传统,勿要被中原器物侵蚀,失了锐气。”
冒顿很清楚匈奴的优势:只有苦寒的大地,匮乏的物质,才能养出穷凶极恶的战士,而对匈奴人而言,强取,胜于苦耕!
于是项梁话头一转,开始形容咸阳宫室的美轮美奂,堂皇大观,他觉得,匈奴人这样的乡巴佬,或会向往。
但冒顿仍嗤之以鼻,指着眼前装饰简单的大帐道:“毡帐就很好,中国的皇帝极力修造宫室房屋,必然使人力耗尽。”
“而中国之人努力耕田种桑,只为求得衣食满足,并修筑城郭以容身,所以其民众在急迫时不去练习攻战本领,在宽松时却又被劳作搞得疲惫,故而羸弱,比如河南地的十多万移民,还需要修一道长墙来保护自己。”
“我若夺取中国之地的城池,定会一把火烧干净他们的屋舍,推平城郭,将田亩重新践踏为草场,让匈奴的孩童在上面练习弓战。”
听完译者转述,项梁有些吃惊,这也没欲望那也不在意,那冒顿对什么感兴趣呢?
“我对中原的女人感兴趣。”
冒顿笑着如是说,又挑起旁边美丽女奴的下巴。
“告诉这位楚国贵客,你来自何处?”
“朔方……”
女奴可怜巴巴,用中原话如是说,她是乌氏送给冒顿的礼物。
但说错话的下一瞬,她那纤细的脖子,便被冒顿割开!
鲜血,比酒碗里的葡萄酒还要红。
“那不叫朔方,叫河南地。”
冒顿纠正着这个错误,让人将尸体抬走,又看向对此熟视无睹的项梁,笑道:“我对夺回本属于匈奴的土地、草场感兴趣。”
他将由父亲头曼单于骨头做成的酒碗,重重放在案上,双眼好似饥饿的狼!
“我还对报仇,割下敌人头颅,挖空血肉,风干后做成酒器,很感兴趣!”
……
冒顿单于最终力排众议,答应了与楚国的结盟,数日后,便带着庞大的匈奴部落,赶着牛车,载着毡帐,开始了漫漫征程。
“冒顿的仇人,不就是黑夫与其幕僚陈平么。”
项梁越发觉得,匈奴真是楚国天然的朋友,不仅要收复北秦控制下的河南地,更记得当年被陈平一封信离间坑害,差点被头曼单于杀死的过节。
“就算黑夫抢先入关,北面的匈奴,也足以成其大敌,楚国便可坐拥关东,联合五国,以成均势,甚至将黑夫赶回南方!”
如此想着,项梁看向前方,冒顿单于今日心情不错,骑着从西域得到的汗血宝马,载着他最美丽的阏氏,二人同骑,一马当先。
项梁摇摇头,这位阏氏是被冒顿吞并的一个北方部落君长之女,据说是整个漠北草原最美丽的花朵,当她面纱被揭下时,所有牲畜都会惊艳得停下呼吸……
虽然项梁未曾见过,但能肯定的一点是,冒顿时常夸耀,说汗血宝马和阏氏,是他的两件宝物。
“冒顿是真宠爱这阏氏啊!”
项梁如此想道。
到了次日启程时,他发现了一个问题。
匆匆驰向前方,项梁找到了正在搂着美丽阏氏饮酒的冒顿。
“大单于,吾等不是向南,而是向东?”
“没错,是在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
冒顿笑道:“因为在进攻秦朝,收复河南地之前,我要先去一个地方,解决一桩草原旧怨。”
这和说好的不一样,项梁暗道不妙:“不知大单于欲往何地?”
冒顿道:“在中国的渔阳、上谷以北,东胡与匈奴间,中有弃地,两族莫居,南北千馀里,匈奴语称之为瓯脱,我要去那儿,与东胡王相会。”
至于去东方与东胡王见面做什么,项梁没从冒顿口中问道答案。
没办法,他叔侄二人本就是浮萍,寄人篱下,根本左右不了匈奴的去向,只能硬着头皮跟随。
硕大一个部落,也只有冒顿自己心里知道,自己要去瓯脱干嘛。
他一手揽着阏氏的腰,轻轻亲吻她的耳垂,说着情话,一手则抚摸着千里马脖颈上的鬃毛。
她和它,确实是他的最心爱之物。
但那又如何?
他嘴边含情脉脉,眼里,却冷酷无比!
“我要将我最好的名马。”
“还有最美丽的阏氏。”
“都送去给东胡王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