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梦奇(2 / 2)

不过意义也不大,说实话就王者荣耀那七零八碎,只言片语的背景故事,他还真没从里面得到过多么大的启发,现如今他很清楚自己对这王者大陆的认知仍然还很浅薄。

抬起头,月色正圆。

长乐坊中挂起了一盏盏灯笼,仍旧灯火通明,热闹不减,长安的宵禁只是不许半夜到街上行走,关上门在自己院子里再怎样折腾都不会犯禁。酒肆,青楼也同样如此。

再加上长乐坊内的居民非富即贵,官差们自然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千牛卫的令牌使他畅通无阻,重回长乐坊,又在那家酒楼住下。

李白坐到床上,将剑匣靠在了手边,寒气浸润着他的身体,开始修炼度人经,养剑匣不仅养剑,同样养人。

凌晨时分,他骤然睁眼,坚定道:“青莲,接我一剑!”

天旋地转,他再度来到那座孤山之上,一剑西来,漫天剑气分化成一柄柄细剑,宛如群星陨落般轰然砸下。

青莲微微皱眉,呵道:“太散,声势虽然浩大,但杀伤力不足。”

剑锋相触,李白那庞大的剑势顷刻间一触即溃,他被冰冷的剑刃贯穿喉咙,面色却丝毫未变,沉声道:“再来!”

伤口转瞬愈合。

孤山之上的青莲剑仙点了点头,神情中罕见地流露出了赞许之色,随即再度出剑,又是干脆利落地洞穿了李白的喉咙。

“白痴!将进酒不是这么用的。”

“再来!”

“蠢货!神来之笔都快被你用成划圈子了!”

“继续!”

“你简直侮辱了大河之剑!”

“能不能别放嘴炮?”伤口再度愈合的李白郁闷道。

青莲剑仙冷漠摇头:“不能,临阵对敌,连对手的语言干扰都不能免俗,简直愚蠢!”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看剑!”李白倏忽出剑。

青莲冷笑:“很贱,但没有意义。”

虚空中遨游的奇特生灵凝视着下方一个个如同七彩气泡般的梦境,仿佛饕餮望见了无穷无尽的美食,它就像一只放大版的蓝色肥兔子,嘴角滴淌着口水,垂涎三尺。

它突然眼前一亮,在那一片片七彩气泡中找到了一场最深邃的噩梦,那应该是它现如今所见最美妙的食物了。

来吧,让我拯救你,可怜的孩子。

它隐约嗅到了那场噩梦的气息,分辨出了其中蕴含的意味。

那是一次又一次的死亡。

天呐!究竟是有多倒霉的人才会在梦中一次又一次地梦见自己死亡?

它觉得那个人真的是太倒霉了,但同样又觉得自己果真是太幸运了,居然连这么倒霉的人都能遇见,否则岂不错过如此美妙的大餐?

它一头闯进了噩梦中,张开大嘴想要将其吞噬。

但随即便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白衣青年冷冷地瞪着它,一股令它感觉头皮发麻的感觉自心底升起。

它张开的嘴忍不住合住了,显得很呆萌。

这是什么情况?

白衣青年们交谈着:“来了个好陪练。”

“我试试?”

一剑斩下,肥硕的兔子猝不及防,被打得屁滚尿流,一边跑一边抱怨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粗鲁的人类?

在梦境中,绝大多数人都是很虚弱的,哪怕是一些强者,也无法对它这种生灵造成威胁,况且噩梦本就该被它吞噬,它所需要的正是被吞噬者迫不及待想要摆脱的,所以很少受到抵抗。

天空中开始幻化无穷无尽的剑雨,剑刃纷纷相交,组成粗糙的剑阵将它困住。

它试图汲取噩梦的力量,将自己幻化成百丈巨兽。却发现这方梦境中的世界宛如现实,原本丰盛的美餐变成了坚硬的钢铁,它什么都咬不下来,反而被硌了牙。

李白收回剑,冷笑:“这兔子好结实的皮。”

青莲剑仙点头:“够结实才配当沙包啊,你以万剑诀施展神来之笔的思路是对的,但还太粗浅,继续练习吧。”

哀嚎的肥兔子被打了一夜,第二天天亮才被那两个怪物给放走。

它慌不择路跑掉,一边心疼自己美丽的毛发,一边搜罗仍旧在酣睡的一些贵族们的梦境,它被打怕了。然而量还是太少了。

有资格在白天里睡大觉的人真的很少。

它一路吃啊吃,变得越来越肥胖,终于,它闯进了一个看起来足够美味的梦境。

它俯瞰着蔚蓝的星球,高耸入云的建筑栉比鳞次。不用马拉的车子飞速穿梭,长翼的铁鸟轰鸣着掠过。

这是它很熟悉的场景,曾经它的主人的梦境就有这些存在。

“主人,你复活了吗?”

它惊喜地几乎想要跳起来,然而下一刻,长长的戒尺呼啸着落下。

“庄周,管好你家的那只鲲诶?不是”

看上去颇带有几分穷酸气息的老夫子尴尬地收回戒尺,讪讪道:“怎么样,没伤着吧?”

一个大包就在他话音落下的瞬间,自它的脑袋上冒出。

它委屈地想要流眼泪,一对爪子捂着脑袋,甩着耳朵,坐在地上就开始哭。

老夫子挠了挠头,讪笑道:“过来我给你头上加个buff。”

呆萌的肥兔子感觉到了对方的善意,委屈巴巴凑过去,想要得到所谓的“buff”,结果又是一个戒尺。

“让你打搅老夫安眠!”

声音恶狠狠的,肥兔子惊呆了,想跑,又被扯住耳朵,噼啪一顿戒尺,打得它眼泪汪汪。

人类怎么能无耻如斯?

梦奇,食梦而生,可吞噬噩梦强大自我,亦可借用噩梦的力量,驱敌避祸,同样是王者荣耀里面的英雄之一。

李白知晓对方掌握着天书的碎片,而天书则包罗万象,代表了三十世纪的地球所拥有的全部知识,堪称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然而他并不动心,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不是天书未来的主人。

他脱剑横膝,继续参悟着剑术。

还有三天武举试开科,而他所要做的便是在这三天之内,将他的剑磨砺得更加锋锐!

ps:唐代的书籍'唐六典'中有关于叫做“莫奇“的神将梦吃掉的记述,亦有将此与梦貘混同的说法,梦奇之名应当是取自其中各一字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