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上,藩王必须向大明开启所有口岸作为通商之用,大明帝国本土商人可以任意在各口岸进行商业活动,但是大明以外的国家,没有大明的特许藩国不得与其通商。
在军事上,藩王可以组建藩国军队,但是将领必须由大明兵部任免,藩王拥有军队的指挥权,但大明兵部的调令藩王必须无条件遵守,为了便于管理和沟通,藩国军队中,大明委派的将领和藩国本土的将领各占一半。大明兵部负责军队的装备和操练,藩王则负责军队的军饷和辎重供给。
第二等为属国,属国由大明帝国皇帝册封的属王管理,拥有部分自治权,所有属国百姓归属王管辖,属国税收由属王征收,但是属国官员则需属王提出申请由大明吏部任免。
在经济上,属王必须向大明开启所有口岸作为通商之用,大明帝国本土商人可以任意在各口岸进行商业活动,但是大明以外的国家,没有大明的特许属国不得与其通商。
在军事上,属王无权组建军队,由大明兵部派遣将领在属国征召,属王可以申请军队协助,但无权指挥军队,军队的装备、操练和调动都由大明兵部负责,属王只负责军队的军饷和辎重供给。
第三等为属地,属地由大明帝国皇帝委派的总督管理,所有属地百姓归大明户部管辖,属地的税收由大明户部负责征收,属地的官员由大明吏部任免。
在经济上,属地完全按大明规划执行,在军事上,属地驻军由大明兵部调派。
令制还规定,所有藩国、属国、属地皆需使用大明文字,习圣贤之学,藩王、属王世子不习圣贤之学者,不得继承藩王、属王之位,藩属之民皆可参加大明统一组织的科举,但无科举功名者,不得担任藩国、属国官吏。
令制最后一条,凡藩国、属国违反《大明藩属国令制》的,违反一次,降一等,也就是说藩国还有一次违反的机会,属国违反了就什么机会都没了!
《大明藩属国令制》可以说是大明帝国殖民史最重要的法令,对大明帝国的殖民大业意义之重大,影响之深远,这些都是后话,暂且略过不表。
话说这朝鲜也算是运气好,他违背令制规定都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那都是在令制公布之前的事情,所谓既往不咎,朱慈炅为了表彰他们奉行了一百多年事大主义,对大明恭顺有加,特将朝鲜定为一等藩国。
朝鲜国王绫阳君李倧在大明三十多万大军的逼迫下,只能接受《大明藩属国令制》,老老实实当他的藩王,这个时候他内心的痛苦是无法言表的,军队按令制来的话,他的指挥权还没大明兵部的大,等于是授人以柄,完全没了翻身的机会。他却不知道,后面大明的藩国真的很少很少,大部分都是属国甚至是属地,比他惨多了!
《大明藩属国令制》颁布以后,朱慈炅并没有立刻返回京城,他亲自组织秦良玉、曹文诏、毛文龙、黄道周、钱士升等随同官员和朝鲜国王绫阳君李倧为首的藩国官员商议了一下朝鲜军队的组建问题。
水师是不用想了,就算令制对藩国的军队有限制,朱慈炅也不想藩国拥有自己的水师,殖民时代拥有水师就代表你拥有了抢夺财富和土地的能力,他可不想到时候跟自己的藩国去争夺殖民地,说出来丢人,干脆让他们没这个能力,一了百了。
陆军绫阳君李倧反而不想供养太多,按令制的规定,其实最终得利的还是大明,他才不想出钱给大明养那么多军队呢,所以最终朝鲜只定下了十万陆军的编制,正好凑一个军团,军团主将朱慈炅也给他们定好了,直接调原昌平总兵尤世威担任朝鲜军团主将,提督佥事衔,至于副将总兵就由朝鲜将领担任,下面的参将、游击则大明和朝鲜各占一半。
至于装备,朱慈炅自然不会给他们最好的,正好禁卫军第一军团和第二军团淘汰下来一批老式燧发枪,配给他们就行了,另外火炮、手雷什么的他们也不要想了,炮灰是不需要这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