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衣锦还乡(2 / 2)

吃完早饭,王子健一家就开车出发了,从香江到sg市区这段路还是比较好走的,只花了四个半小时,老王家还来得及在市区吃了顿午饭呢。

但从市区到小县城这段公路,就比较难走了,这也是粤北地区经纪始终发展不起来的原因了。

虽然同为粤省,但珠江三角洲和粤北地区就像是两个世界,前者是实打实的发达地区,后者有些县城还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呢,王家的老家就是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

王子健一家驾车出了市区,一路颠簸了差不多两小时后,终于来到一个坐落在群山之中的小村子。

一到村口,王俊山和王子健就下了车,从后备箱里取出大捆大捆的鞭炮,点燃之后就是一扔。

“噼里啪啦”

“噼里啪啦”

“噼里啪啦”

闪着火花带着光的鞭炮声,把宁静安然的小山村彻底叫醒了,最先冲出来的自然是一群小孩子,他们满脸红光带着欢声笑语跑到村口,就等着鞭炮放完后,捡拾那些没有燃放的鞭炮来玩呢。

王子健的爷爷奶奶今天一大早就接到王俊山的电话,一听到村口热闹的鞭炮声,就知道王俊山一家回来了。

所以他们在小孩子之后,第二波赶到村口。

当王俊山一看到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出现在眼前,忍不住大叫一声“爸妈”,就跪倒在二老面前。

“小宝”奶奶抱着王俊山的脑袋,含着热泪道。

“回来就好。”爷爷将王俊山扶了起来,拍着他的肩膀欣慰的道。

待王俊山和爷爷奶奶温情一会儿后,王子健三兄妹才乖巧地喊起爷爷奶奶来。

俗话说父母爱幺儿,爷奶偏长孙,王俊山是老王家的幺儿,王子健是老王家的长孙,爷爷奶奶的偏爱都给了他们父子俩。

王子健带着弟弟妹妹一起喊“爷爷奶奶”后,奶奶又是抱着王子健好一阵嘘寒问暖,珍爱的如珠似宝一般。

当然,一家人老是呆在村口也不是事儿,七大姑八大姨乡里乡亲都在村口围观呢。

于是王子健父子便把豪车开到老王家的家门口,后面还跟着一两大货车。

下车之后,王子健先是放了一长串的鞭炮,随后从后备箱取出一大箱糖果,见到小孩就分。

王俊山也从后备箱拿出烟酒,分给乡亲们。

乡亲们非但没有散开,反而一传十十传百,差不多全村的人都来了。

当然,这不是乡亲们势利,毕竟王子健还是个天王巨星呢。

一个天王巨星来到小山村,试问哪个人不会来看一看

王俊山在王玉林耳边低声说了几句,王玉林眼前一亮,便安排几个年轻人将大货车上的大件礼物都卸了下来。

好家伙,这次乡亲们总算是开眼了,首先搬下来的是两辆摩托车,接着是两辆电动车,接下来还有五辆自行车,都是时髦货,一看就不便宜。

之后还陆陆续续还有冰箱、空调、洗衣机、彩电、dvd等大件电器,甚至还有两台电脑。

这还是路上听王俊山说起,村里还没电脑呢,王子健便特地在市区买了两台电脑回来。

乡亲们都围在老王家的大院子里,一个个羡慕地看着大件的电器搬下来,乐呵呵的。

王子健拉了一大车礼物回来,基本上每个村民都有礼物送,见者有份嘛,大家都很高兴。

等礼物分发了差不多,好几个身强力健的中年男人中年开始动起了刀子,杀猪宰羊且为乐,还有不少妇女去菜园摘菜,看来这是要办流水席了。

王子健则是跟十几个年轻人呆在一起打牌打麻将,只是村里的姑娘太热情了啊,全都围着他,要和他拍照,搞得他很不自在。

好在傍晚时,从县城下来了几位领导,这才把王子健从一群妖精中解救出来。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