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办公室里的时候,江行云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衣,便露出了自己的皮带。
开会的时候,所有人都盯着腰带上那个“h”看。
江行云知道他们在看什么,却不曾做声。
下班的时候,尚艾便说了这件事情。
“怎么特别?”江行云的目光已经看到了办公楼马路对面停着的那辆红色奔驰。
她在车里。
冬天的冷气,让车窗户外面都蒙上了一层霜,看不真切。
但是,因为她开着里面的车灯,所以,能看见一个侧影,穿着白色的毛衣,坐在车里,低头玩弄自己的手,楚楚可怜的样子。
跟了他,便楚楚可怜。
“看起来又是尊夫人挑的吧,爱马仕很贵哦,可我总觉得虚张声势。这大概是您上大学时候的风格。”尚艾又说。
江行云只是瞥了一下唇,尚艾的意思,他太懂了。
在没有心的时候,只用钱寄托。
虚张声势显示自己的心思——“对他有心”的心思。
看到总裁没有回答,尚艾便去了地下车库。
江行云上了苗锦的车,“走吧,夫人。”
苗锦便开车了,从手边拿出来两条腰带。
“知道你不喜欢,你也不适合爱马仕。所以我今天又跑了一天,选了两条普通的腰带,情侣款,你看看你喜欢不喜欢?”苗锦说到。
她今天已经找到江行云穿衣服的精髓了,自认为挑的没错。
江行云拿出来看了,她的是深棕色,也符合她一向不高调的作风,没有买大红那种颜色,是她一贯的风格,他的,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这次买的,他比较满意。
“过过也就合适了。”江行云说了一句。
苗锦没懂江行云这话是什么意思,好像是说,日子就跟买腰带一样,刚开始不懂,慢慢地磨合了,知道适合什么样的,就买的合适了。
这几日,苗锦总觉得江行云话中有话,都是她理解不了的意思。
他好像一个极其聪慧绝顶的人,站在高处,俯瞰苗锦的心思。
说的话,也是苗锦现在听不懂的。
江乔曾经说过,江行云是当年丰城最明媚耀眼的少年,虽然他少在丰城住。
如今他二十七岁,可能先前光芒太盛,如今便藏起来了。
藏起来了,不代表没有。
藏起来,才是最聪明最睿智的做法。
今日,苗锦开始慢慢地了解江行云,了解她的丈夫。
这一辈子的男人。
极少极少的、有大智慧的人,才能够做到“藏拙”。
江行云,做到了。
即使城府如苗盈东,好像也做不到“藏拙”,只是他的做法和江行云不一样。
苗盈东的做法是:我就是有锋芒,你奈我何?
“你在想什么?”江行云问。
苗锦笑了笑,“想你聪明绝顶。”
“竟然在想我?”江行云问。
“想你比我爸爸都聪明。”苗锦笑着说。
这是她难得开心的时刻。
“谢夫人表扬。”江行云说到。
两个人去吃海鲜。
苗锦点的是海胆。
“爱吃海胆?”江行云问。
“嗯,以前的时候不敢吃,总觉得这个东西,满身的刺,总是怕扎着。”苗锦笑着说,“你呢?又喜欢吃什么?”
“我?无所谓的,几乎所有的海鲜我都吃过,味道都尝了一遍,所以,没有最爱。”江行云说。
听他这样说,苗锦便想到了一个词——历尽千帆。
千帆过尽,然后是平静。
用来形容江行云是最合适不过的。
“可我现在还是怕扎着。”苗锦又笑着说。
“把你的注意力放在海胆里面,总盯着外面还怎么吃?很多事,尽量别去碰,一旦开始碰,便鸡飞蛋打,什么都得不到。你心里的目的很重要,就是——吃海胆。别管刺。总盯着刺,你的心里也有刺了。”江行云抬起头来,意味深长地盯着苗锦。
苗锦便又疑惑,江行云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觉得,江行云仿佛一本书,她要好好读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