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四百二十一章 天生冷血(2 / 2)

佣兵的战争 如水意 1828 字 1个月前

但是菲尼克斯知道她的优势在哪里,她最大的特点也是最强的优势在于她是一个猎人型的狙击手,她冷血、冷静、纯粹,而且无畏。

冷血让她不会在意自己要射杀的是谁,冷静让她总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纯粹,让她只专注于自己的目标,无畏,就是让她无畏,她可以为了射杀目标做出任何事,付出任何代价。

菲尼克斯一直都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儿,面对她目前心目中最强的射手,那个号称枪神的男人,如果要进行生死的对决,菲尼克斯坚信自己会赢。

菲尼克斯最尊重的射手就是她的头儿,但她觉得自己的头儿不够纯粹,作为佣兵团的团长他要考虑的事情很多,要做的事情很多,而且还要尽量避免自己受伤,而她就不必考虑这些与射杀目标无关的事情,还有,她的头儿不够纯粹之处在于他是个精确射手也是个狙击手,甚至还是个突击手,就因为这样所以他不够纯粹。

菲尼克斯很多次把自己的头儿当成了最理想的猎物,她最想要射杀的猎物,她在脑子里模拟了无数遍该怎么射杀自己这个所遇到最强悍的枪神,最后她得出了结论,她是能够保证射杀枪神公羊的。

不是那种偷袭或者背后开枪,那不算是两个最顶级的枪手对决,菲尼克斯在脑子里模拟了无数次的对决是两人堂堂正正的对射分生死,结论是,她会在射出唯一的一发子弹后击毙公羊,而她也会被公羊射出的子弹击毙,要达到这个结果,她得保证先行开枪然后才能被击中,这很难,但她有信心给自己创造出先开枪的条件。

为什么把同归于尽的结果视作胜利,原因很简单,菲尼克斯只要保证能射杀目标就够了,射杀目标之后她是生是死完全无所谓,因为她就是够纯粹,够冷血,她自己的生命同样可以无视,而公羊不行,他担负的东西太多,他不能死可还是死了之后自然就是失败。

既然对手失败了,那么自己当然就是胜利了,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吗。

自己认为自己能够击败心目中最强大的对手就够了,不必真的向对手发起挑战,因为菲尼克斯有着超级强大的自信心,因为有着极为强大的自信,那么认为能够射杀对手自然就不必非得经过验证了,对于菲尼克斯而言,这是非常符合逻辑的。

但是对于崔勃就不一样了,菲尼克斯想要战胜他,不必干掉她这个战友,因为崔勃除了第一枪让她觉得很惊艳之外,其余任何一个方面她都瞧不上。

能让菲尼克斯当成假想敌一遍遍思索该如何射杀的对手,现在只有一个公羊,其他人还没有那个资格,以前还有一个女人,但那个女人已经被公羊射杀了,所以菲尼克斯现在只会把公羊当成假想敌了。

至于崔勃,对于菲尼克斯来说就是一个瞧不上的战友兼竞争对手,只需要在对方占据优势的前提下再打败他就足够了,菲尼克斯不会把崔勃当成假想敌,在脑子里一遍遍的模拟如何射杀他,因为他还没那个资格。

所以菲尼克斯现在要做的,也是她正在做的,就是一枪接一枪的射杀她的目标,抢在崔勃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