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2 / 2)

凌谦益一怔,“每天?”

宋妙妙点点头。

自此以后,宋妙妙每天都央求翠花婶子将厨房的新鲜猪腿骨留一点给她,翠花婶子只当宋妙妙自己嘴馋,笑着同意了。宋妙妙在自己的小屋生了个炉子,每天晚上睡之前将腿骨熬制在炉子上,早上起来再稍微热热。万山派毕竟几百号人,为了避免说自己偷偷开小灶,宋妙妙和凌谦益约定好,每天早上的晨练都早到一刻,在后山的一棵歪脖子枣树下见面,给凌谦益喝骨头汤。

凌谦益也投桃报李,每一旬的半天练字时光都给宋妙妙带些小玩意。

刚开始写字的时光总体来讲称得上惬意二字,直到宋朝望发现了这件事。

宋师兄看着地上宋妙妙写的大字,痛心疾首道,“妹妹,都是哥哥不好,没有早点找到你,咱们家也是世代读书的,却没曾想你现在……”

宋妙妙大概知道他没说完的下半句,无非就是没曾想现在自己竟成了一个白字先生,认字基本只认半边,文言文几乎一概不通,毛笔不会用,写的字还有许多错别字,不是少偏旁,就是少笔画,而且竟然还需要一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孩子来教导自己,连纸笔都没有。

宋师兄爱妹心切,将教导宋妙妙这件事一把揽在身上,掷地有声,“从今天起,我每天都来教你写字!”

宋妙妙:不要啊!

宋朝望不是新入门的弟子,基本功训练时间不会像新弟子那般长,他属于进阶那个阶段的了,靠的是悟性,时间便比凌谦益宽裕一些。他又对宋妙妙抱有很高的期待,每天都会给宋妙妙布置一大堆任务,虽说繁体字简体字是一个语系,理解通了,难度并不大,但宋师兄的要求不一样啊,他的要求并不是只要认字就行,那得练成书法大家才行啊!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宋妙妙每天要学文又要练武的,厨房的大爷大妈们感动于宋朝望的拳拳爱妹之心,每天就只让宋妙妙负责布菜,连碗都不用洗了。

万山派确实没什么需要女孩子的地方,除了厨房淘米洗碗布菜等。

这地方虽然大,但却不需要打扫,因为万山派弟子会一招宋妙妙当年一拍脑门写下的独门秘籍功法:秋风扫落叶——大概就是用掌法把落叶聚集到一处,可以练习凝聚力以及对整个场子每个点的把控力。古代又没有什么垃圾,掉下来的树叶,弟子们都争着抢着用来练习秋风扫落叶,哪需要扫地丫头。

厨房也不需要劈柴,新弟子们平时便会有固定时辰专门练习劈柴,不过用的工具不是斧头而是剑,练的就是快准狠,一刀即断的手劲。至于挑水,根本没那个必要,泉水直接引到后厨,不需要挑这个动作。衣服弟子们自己洗,新来的弟子还可以让比试时被自己打败的师兄洗,不过真的敢这样做的没几个,毕竟那可是师兄,不过败给师弟,师兄的面子上总是不太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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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而过,眨眼便是七年。

饭堂。

一个白衣少年对着凌谦益碗里的菜愤愤不平,“你小子!为什么碗里每次都那么多肉啊!”

少年凌谦益笑道,“想吃我分点给你吧。”

“那敢情好。”白衣少年可不客气,直接从凌谦益的碗里夹了一筷子红烧肉。

少年凌谦益隔着人群心照不宣的和已经19岁的宋妙妙对视了一眼。凌谦益长的是越发的像宋妙妙心底深处的那个人了,果然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自己笔下的所有男主角都是按照他的样子刻画的吗?

也许是托了宋妙妙每天一罐骨头汤的福,抑或是托了凌谦益刻在骨子里的专属男主的苏光环,凌谦益现在已经比宋妙妙高出了一个头,才16岁,身高已是当年那批弟子中的佼佼者,看起来身修体长,挺拔俊逸,活力满满。凌谦益肯吃苦,练得勤奋,人又聪明,越发出挑,得到掌门袁不落的赏识与器重。

宋妙妙这七年,脑子没长,体力倒是长进了不少。她终于能够爬完全程天梯了,虽然上上下下爬一趟,耗时长达三个时辰。

七年了,系统欧巴就好像把她遗忘了一般,一直不布置新的任务,每次宋妙妙问到这个问题,这该死的系统都只有一个回答:【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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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宋妙妙被翠花婶子派去去后山摘蘑菇,远远的就看见凌谦益和袁蝶宁正在后山一块平地练剑,两个人配合默契,动作整齐划一,刚柔并济。

袁蝶宁越长越美,一枝独秀,成了几乎所有万山派弟子的梦中情人,追求者中最突出的代表就是方施师兄了,但袁蝶宁却偏生跟没权没势的凌谦益示好,这越发使得凌谦益成了众矢之的。

凌谦益也有意避着袁蝶宁,但袁蝶宁是掌门之女,要求凌谦益为她指点剑法,凌谦益也没法拒绝,只能硬着头皮,尽量不与袁蝶宁有什么过多的交流。

“袁师姐,今日就练到此处吧。”凌谦益一个招式舞毕,收起剑。

袁蝶宁虽有不舍,但也不愿拂了凌谦益的意,“也好,过两天你便要下山历练,你也需要时间收拾整理行李。”

袁蝶宁一走,凌谦益便立马使了一招“凌云腿”步法追上了宋妙妙。

作者有话要说:  噢,长大了。